各分工会、参保教职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根据新乡市总工会《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新工文〔2025〕10号)要求,校工会结合各分工会征求的教职工会员意见,已为有意愿参保的教职工统一办理了“2026年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相关手续。该保障活动已于2026年3月7日正式生效。
依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河南省办事处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实施细则》第三条、第四条相关规定,首次参保的会员在互助保障期生效之日起,执行30日(含)观察期。观察期内因病住院治疗的,不享受互助金领取待遇。据此,我校参保职工自2026年4月7日起,符合条件的可按程序申领互助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享受互助金待遇人员
2026年报名参加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在职职工。报名领取生日卡的职工未参保,不享受互助保障待遇。
二、互助金申领时间
2026年4月7日—2027年3月6日
三、互助金申领手续办理
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住院医疗互助金申领操作手册》。
四、未尽事宜
详见附件《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新工文〔2025〕10号)及附件1《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河南省办事处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实施细则》。
五、联系人及电话
刘巍 老师 3720063
附件:
1.《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新工文〔2025〕10号)
2.《住院医疗互助金申领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