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乡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新乡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新妇【2024】8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校基层分会民主推荐,并报2024年2月2日第3次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原淑慧同志作为我校推荐的新乡市三八红旗手候选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4年2月2日—2月8日。
公示期间监督电话:校纪委 3720022 校工会3720063
附:(一)新乡市三八红旗手基本条件
(二)原淑慧简要情况
(一)新乡市三八红旗手基本条件
1.年满 18 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忠诚拥护“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品德高尚、甘于奉献。
4.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奋发有为、锐意创新,在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中奋勇争先, 创造出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
5.新乡市三八红旗手不重复授予。
(二)原淑慧简要情况
原淑慧,女,1972年2月出生,硕士学位,在读博士,副教授。现任我校党委委员、副院长 分管负责学校学生管理、招生就业、安全保卫、共青团、图书馆、北校区管理等工作。她政治立场坚定,工作中敬业爱岗,师德高尚,先后获评“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文明教师”、“河南省教学名师”、“第二届全国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技能大赛优秀工作者”、“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新乡市全国文明城市“最美志愿者”等多项荣誉称号。
原淑慧同志深耕职教,育人育才,敢于担当,勇于创新,
坚守职教,追逐梦想,她分管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大成绩,为我校争创国家级双高校和职教本科专业建设做出了较大贡献。
2023年学校荣获“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新乡市网民网络文明素养实践教育基地”、“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单位奖”、“省级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就业创业工作取得新突破,2023年“学创杯”大学生综合模拟大赛获得国赛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