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2015年12月31日之前生育一个子女,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女教职工,请于2016年10月26日-11月2日到院工会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手续,过期将不再办理。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的,不再给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提供资料:
1、本人写出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基层工会负责人及计划生育推动员签字情况属实或同意办理;
2、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男方单位盖章(计划生育章)。后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登记表;
3、配偶单位婚育证明一式两份(单位或社区计划生育章);
4、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户口本户主及三人信息);
5、父母子女合影照三张(三人合影照)。
以上资料备齐装档案袋写清姓名、联系电话。
院工会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