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劳模和工匠人才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新乡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推荐申报新乡市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通知》要求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申报2023年新乡市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和示范性创新工作室建设典型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新乡市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示范性创新工作室建设典型案例。
二、申报条件
请查阅《新乡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推荐申报新乡市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通知》,见附件。
三、申报程序
1.分工会、单位推荐。各分工会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提交审批表、汇总表、申报表(申报典型案例填报)、证明材料;见文件附件1-4。
2.资格审查。校工会汇总报名情况,对参评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3.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申报业绩进行评审,评选出校级优秀创新工作室1个,校级创新工作室建设典型案例1个。
4.结果公示。按要求进行结果公示。
5.推荐报送。向上级工会推荐报送,参评新乡市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示范性创新工作室建设典型案例遴选。
四、其他情况
1.各分工会、各单位结合现有教科研基础和工作室情况,积极组织教职工申报,于10月25日上午12:00前,将相关电子版材料发工会丁洁钉钉。
2、学校会议研究确定拟推荐上报的创新工作室和创新工作室建设典型案,并通知相关负责人报送纸质材料。
3、推荐申报示范性创新工作室和示范性创新工作室建设典型案例的负责人需提前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各项资料前期准备工作,并按照学校要求及时报送。